一名25歲男子被指將「大麻糖」放在家中,誤被2名分別2歲及4歲的女兒服食後不適,被控2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以及1項「管有危險藥物」罪,案件早上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提堂,裁判官批准將案押後至10月18日,待索取DNA檢驗報告。被告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
代號C.K.W.的被告報稱為建築工人,控罪指他在天水圍一個單位,故意虐待或忽略兩名女童,方式相當可能導致2人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以及在香港管有屬危險藥物的9粒大麻糖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