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一名前臨床心理學家,承認虛報自己受聘於自己及母親成立的空殼公司,誇大月入,成功向2間銀行騙取共478萬元的按揭及私人貸款,早上在區域法院被判監2年半。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明顯有計劃犯案,藉現行銀行制度漏洞,影響銀行運作模式,不接納被告以經濟原因犯案作為求情理由。

51歲被告吳蔚珊,在2016年11月至2018年8月期間,透過轉按九龍灣淘大花園的自置物業,向大新銀行申請按揭貸款,又訛稱自己除受僱於社署外,亦在自己成立的公司任職銷售經理,月入至少10萬元,大新最終批出257萬按揭貸款;其後又訛稱自己除受僱銷售經理外,亦受僱於母親成立的公司,向大新及東亞銀行聲稱月入分別逾17萬及近32萬元,最終獲批合共近220萬元私人貸款。廉署其後接獲舉報,調查後將她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