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同廉署,針對2間上市公司股份在去年12月至今年8月期間,懷疑被操縱,採取聯合行動,搜查14個處所。廉署並根據《防止賄賂條例》,拘捕懷疑市場操縱集團一名骨幹成員;調查發現,這個集團的組織極為嚴密,涉嫌策劃推高2間上市公司股價,最終目的是抬高2間公司市值,令它們獲選為主要市場指數的成分股,然後以被推高的股價,出售集團手上持有的股份,給指數追蹤基金來獲利。被捕的疑犯,涉嫌賄賂其中一間上市公司2名高級管理人員,以散布有關公司的虛假及具誤導性資料。
證監會向6間證券行發出限制通知書,禁止它們處理或處置8個涉案交易帳戶的資產。強調這6間證券行並非證監會今次調查對象,並已配合調查。有關限制通知書並不影響它們的運作或它們的其他客戶。證監會認為,就維護投資大眾的利益或公眾利益而言,發出有關限制通知書是可取的做法。他們同廉署都表示,由於調查仍在進行當中,現階段不會作出進一步評論。
這6間證券行分別是:富昌證券、富途證券國際(香港)、華業證券、利高證券、華盛資本証券及尊嘉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