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停職的警方沙頭角分區指揮官陸振中,被控非禮、危險駕駛、傷人及普通襲擊等7項罪名的案件,早上在區域法院提訊。法官應控辯雙方請求,將案件定於明年6月18日作審前覆核,8月12日開審,預計審訊12日。控方將有30名證人,並為女事主及家人申請匿名令,獲法官批准。

43歲的陸振中,案發時屬休班,控罪指他去年6月在粉嶺聯和墟街市一個熟食中心的廁所內,涉嫌3度非禮1名女子。同年7月,在粉嶺一個停車場危險駕駛,並襲擊兩男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