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總結上月中至本月初,為期三星期的道路安全執法行動,合共在174個人車繁忙的地點執法,票控1785名違例行人,當中有四分之一是65歲或以上的行人,主要涉及不遵守交通燈號過馬路,或無使用15米範圍內行人過路處或過路設施;另外檢控了2411輛違例的車輛,最常見是駕駛時使用手提電話、無遵從路面標記和超速,而違法的駕駛者大部分是職業司機。

警方指,希望透過有阻嚇性和警惕性的方法,改變市民錯誤甚至危險的行為。警方提到,今年頭8個月共發生71宗致命交通意外,比去年同期高34%,亦是近三年來最高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