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破獲歷來最大宗的樓宇工程貪污案件,檢控23人,年齡介乎38至73歲,涉嫌在2018年年初至今年年中,在10個住宅和商用樓宇的工程項目,串謀行賄、受賄以及串謀詐騙,合約總值約5.2億元,個別合約金額由46萬元至1.6億元不等,牽涉賄款合共超過650萬元,最大筆賄款高達200萬元。被捕人中有3名主要中間人,相信是貪污集團的骨幹成員。
廉署形容貪污集團滲透力極強,涉案的10個樓宇,分布在港九新界和離島,分別是觀塘興達大廈、大埔新興花園、北角健威花園、愉景灣第一期碧濤和第五期頤峰、葵涌華景山莊、荃灣荃錦中心、元朗合益商業中心、尖沙咀運通商業中心和鰂魚涌Mount Parker Residences。
涉愉景灣兩期屋苑 合約金額近3億元
其中涉及愉景灣兩期屋苑的案件,合約金額合共近3億元,中間人涉嫌賄賂「愉景灣服務管理」的職員,以確保頤峰工程順利進行,以及協助「香島建築」取得碧濤的大維修工程合約。案件亦涉及大埔居屋新興花園約1.62億元大維修工程。
廉署指,部分賄款與工程金額掛鈎,例如觀塘興達大廈的2000萬元大維修工程,中間人就涉嫌以工程金額的一成,即200萬元,賄賂法團主席和多名法團職員。亦有中間人、工程承辦商、物管公司職員和工程顧問,涉嫌串謀詐騙尖沙咀運通商業中心的法團,制訂升降機改善工程標書時,排除其他競爭對手。
愉景灣服務管理:無職員涉案被捕
愉景灣服務管理回覆查詢時表示,沒有現任或前任職員被廉署起訴,公司會按照一貫慣例,定期檢討並適時更新防貪措施及指引,透過不同渠道向職員發放防貪資訊。
廉署籲業主積極參與樓宇管理
被問到廉署在年初已經拘捕部分涉案人,為何直至昨日才正式檢控,廉署指,貪污是隱蔽罪行,調查期間面對搜證困難,加上案件牽涉多人,強調廉署已經馬不停蹄調查。
廉署呼籲業主積極參與樓宇管理,親身出席業主大會,督促法團採取適當程序和管控措施。如果法團需要招標,可以採用市建局的「招標妥」或類似的招標系統。業主亦可善用廉署的防貪諮詢服務、市建局的樓宇復修平台、民政事務總署的大廈管理支援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