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油尖重案組接手調查西九龍致命工業意外,中午後派人到地盤現場了解。2名工人前日在港鐵「圓方」商場位於西九文化區地盤的地底,進行更換冷氣系統喉管時,懷疑吸入地底沼氣後暈倒,翌日才被發現,送院證實死亡。消息指,地盤工程經理未完成安全評估便離開現場,另一工程人員其後到場尋找2名事主,發現管道入口已上鎖,之後離開現場。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形容事件荒謬,工地應有打卡制度,管工安排工作後,應與工人保持聯絡,但整間公司都無人發現涉事2名工人無離開過管道,警方在肇事現場亦未有發現工人的打卡紀錄,負責檢查管道的工程人員可能只是望一望就離開,質疑程序疏漏,起不到安全監察作用。
田北辰:新例針對監工等人員的最高罰則明顯不足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質疑地盤工程經理妄顧人命,未有確保管道是否仍有員工,將管道入口上鎖離開。他批評,立法會通過提升職安健罪行罰則的條例,只是大幅針對僱主增加罰則,但對監工等人員的最高罰款只是由5萬元提升至15萬元,最高刑期維持半年,明顯不足。他認為,今次事件令兩個家庭痛失家人,15萬元的罰款並不足以反映事態嚴重性,需要作出合理平衡。
專家指工地應有專人監察地底工作情況
香港管綫專業學會前會長黃敬在本台節目指,涉事管道空氣不流通,仍需要調查沼氣進入管道的途徑,一般工人需要事先取得工作許可證,才可進入密閉空間工作,期間要帶上探測錶監察管道是否有有毒氣體,探測錶響起就要撤離。
黃敬又指,按照一般規定,工程經理、安全主任或督導員等合資格人士負責確保工人安全,密閉空間的門外要有顯示牌,顯示多少工人在內工作、獲准停留和工作的時間等,法例亦要求,至少一名接受過培訓的「看守員」,每10至20分鐘以對講機或打信號,與管道內的工人溝通,若無人應就要報警。他質疑,事發在星期六,屬標準開工時間,理應有人進行監察,事件反映相關工地的安全管理系統有疏漏,人員的培訓、責任心,以及政府的前期宣傳,可能有不足。
建築地盤職工總會:涉事地盤未必是密閉空間
建築地盤職工總會理事安全主任韓家銘估計,涉事工人正進行維修保養工作,除非場地要求或有緊急情況,否則一般只會安排在星期一至五進行,一旦發生事故都有其他駐場工人協助。
韓家銘又指,涉事的地盤環境原本是海水管道,空間相對寬闊,未必是密閉空間,亦會有燈光、水浸感應器和通風系統,但指涉事工地與其他地盤拼合,工人有機會從其他地盤出入口進出,負責人難以進行監控,認為打通地盤後應重新審視整個管道系統,又建議工地應加派看守員和對講機,避免選擇周末進行管道工程,並在管道門口貼告示,提示有人在管道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