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致命工業意外,警方以職安健的罪行拘捕一名62歲判頭。消息指,被捕人是一度失聯的分判商董事沈玉權。警方指,凌晨時分接觸到被捕人,並在尖沙咀將他拘捕,他涉嫌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6條,未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強調目前不會排除涉及誤殺的可能性。
保安局長鄧炳強早前表示,當局正全力搜查證據,不排除稍後會以其他罪名拘捕,包括誤殺罪,強調會非常嚴肅處理事件。
警方派出密閉空間搜查隊進入管道調查
警方在工地搜證仍然繼續,相信無法在短期內完成,由於事發管道內有有毒氣體,警方派出密閉空間搜查隊,携帶氧氣筒等裝置進入管道調查。
警方指,早前已聯絡到工程的承辦商、判頭和相關人士,得知兩名死者周六正在管道內更換水喉,他們與被捕人周六早上10時左右,已經在管道內,被捕人半小時後離開,之後未有證據顯示兩名死者有離開管道;到當日下午4時許,承辦商派人到管道巡視,未有發現工人,因此向被捕人查詢;到翌日早上,被捕人收到死者家屬電話,指死者失去聯絡,隨即趕到現場進入管道,發現兩人在管道內昏迷。
警方指,死者施工的位置,距離管道入口大約10米,但救援人員發現死者的地方,距離入口約180米,現場有幾寸深的積水。而管道緊接約1000呎並非密閉空間,用於儲存物料。消息指,兩名死者手腳有小範圍擦傷,相信非致命原因,目前仍未找到事發時將大閘上鎖人士,亦未能判斷是屬於大判抑或二判人員,
警方又指,工地早已被界定為密閉空間,初步調查顯示,工地有很多安全程序都沒有做足,現場亦未有發現呼吸儀器,管道內無裝設閉路電視,但主要出入口就有安裝,因此能得知何時有甚麼人進出管道。他表示,警方仍在搜證,由於牽涉不少人和公司,也涉及不少程序,預料需時完成。
家屬晤港鐵代表 稱港鐵恩恤金安排無誠意
事件涉及港鐵商場圓方冷氣系統喉管更換工程,家屬早上到圓方與港鐵會面,會面約一個多小時。
死者劉浩祥兒子在會後指,有關案件要2至3年才能完成裁決,兩個家庭都需要經濟支援,但港鐵提出的恩恤金沒有誠意,指港鐵除了會協助安排法事外,未有妥善方案協助家屬善後。他指家屬間會再作商討,短期內會再和港鐵代表會面。
港鐵回覆查詢時,未有提及恩恤金,但就表示可幫助家屬協調承辦商及其他非牟利機構提供的經濟支援,以作應急之用,並提出可協助家屬安排法事。港鐵指,會全力配合警方和其他部門的調查,並已成立調查小組跟進事件,檢視承辦商及分判商是否違反既定的安全規定,以及檢視公司的監管機制。
孫玉菡:分判制度非判走責任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根據法例,涉事現場屬於密閉空間,初步調查後,相信有人未有做足法例要求的工序。他解釋說,勞工處找不到證據顯示,有合資格人士曾在事前進行風險評估,確保相關空間適宜工作,亦未有人在工地當眼處,張貼相關法例指定的表格。他強調,如果有任何人不跟從法例辦事,當局會嚴肅依法追究。
被問應該由地盤負責人、承建商,抑或前線工程主任,負責判定現場是否密閉空間,孫玉菡在電台節目回應說,大家都有責任。他指,在《職安健條例》下,僱主負有一般責任,需要在合理範圍內,確保工人的工作地方安全;雖然工程有分判制度,但不會「連責任都判走」,政府不只會追究負責前線工作的工程公司,亦會一路嚴格追究至大判。至於為何沒有人發現2名涉事工人未有下班,孫玉菡指,勞工處和警方會循不同角度,全力以赴調查事件來龍去脈。
與律政司商討 或循可公訴罪行追究僱主責任
孫玉菡表示,《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修訂4月已獲立法會通過並生效,法例大幅調高罰則,是希望向全社會發出清晰訊號,表明大家一定要更重視職安健。他指,一旦證實今次事件有人嚴重疏忽,局方就會與律政司商討,認真考慮引用新罰則。他認為,巡查及教育是重中之重,但始終要有較嚴厲的罰則,才有阻嚇作用。
孫玉菡指,有很多手段可以提高密閉空間工作的安全性,包括提供培訓和制訂守則,局方將會探討,是否要求每次有工人前往密閉空間工作,均要向勞工處或相關部門上報。他又說,勞工處周一起巡查全港地盤的密閉空間,預料需時兩周;若發現任何違規行為,會首先要求地盤停工,情節嚴重的話,會依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