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駐港公署批評,美國國務院和美英政客,為正在服刑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撐腰張目,惡意詆毀港區國安法,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警告外部勢力立即停止插手干預香港事務。

發言人指,黎智英作為反中亂港事件的策劃者和煽動者,作為美西方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挾洋自重,置七百多萬香港市民根本利益於不顧,破壞政治體制,散布分裂言論,乞求外國制裁,內外勾結罪行昭昭。特區政府依法追究責任,於法有據,天經地義,黎智英之流必須受到應有的懲罰,必將接受法律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