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上電器零售商東主及一名職員,去年7至9月期間,接受顧客訂購冷氣機及安裝服務後,在網上平台宣布破產,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兩人早前在觀塘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分別被判即時監禁31星期。海關歡迎判決,認為刑期有阻嚇性,可對業界不良分子起清晰警示,亦提高公眾對不良營商手法的認識和警覺。

案中有106名市民,向涉事網店名下的2間網上冷氣機零售商,訂購198部冷氣機及安裝服務,涉款約69萬元。海關去年接獲投訴,並在10月拘捕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