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延遲一星期,於12月17日實施三隧分流第二階段「不同時段不同收費」方案。
運輸及物流局原訂計劃12月10日開始實施方案,而當日是區議會選舉投票日。發言人解釋說,為在立法程序完成、並正式確定生效日期後,預留充份時間廣泛宣傳,以便公眾透過多渠道了解具體安排,決定延後一星期,在12月17日凌晨5時起實施,以有序順暢實施分時段收費。
相關條例生效日期公告,後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陳恒鑌:延遲一周實施可避免區選日出亂子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恒鑌表示,新方案較為複雜,需要時間做好宣傳,相信延後一星期實施是好事。他又指,12月10日是區議會選舉的重要日子,改期可以避免在選舉日出亂子,讓市民更安心、集中精力投票。
航運交通界立法會議員易志明表示,12月10日是區議會選舉的重要日子,相信政府要抽調人手處理票站工作,如果同日實施三隧分時段收費方案,將不利當局調動人手,相信延遲一星期實施新方案的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