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幼稚園前女教師,涉嫌行賄幼稚園校長,以獲發虛假就業證申請海外旅遊簽證,被告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裁判官形容罪行嚴重,但考慮到被告認罪及案情,決定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下月14日判刑,被告獲准保釋。
27歲女被告被控今年2月,向位於東涌一間幼稚園校長聲稱提供一筆賄款,以換取園方發出虛假聘用信,校長拒絕要求,其後向廉署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