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日本留學的香港女子,2018年起於社交媒體上多次發布宣揚港獨的帖文,她早前承認「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2個月。 

辯方求情時指,現年23歲的被告袁靜婷發布其中10則涉案帖文時,《港區國安法》尚未生效,加上涉案帖文最早在2018年出現,當時煽動罪已多年沒被引用,認爲她並非明知故犯,又指被告目前日本一間大學修讀法學院和政治經濟學課程二年級,在修讀課程以來思想變得開放,無再發佈激進的帖文,希望法庭考慮到被告有悔意、帖文回應數量低,判處緩刑。

官:行為具延續性及永久性影響 或令無知的人潛移默化被煽動 

不過《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指,被告作為帳戶的擁有人,有權刪除或編輯帳戶內的信息,即使她起初不知情,但在同類案件開始檢控後,她並無刪除相關帖文;又指涉案的13則帖文中,有12則是在被告的Facebook上發布,設定成可供公眾人士瀏覽,影響具相當的延續性及永久性,可能會令無知的人潛移默化被煽動,帶來以不法手段實踐主張的風險,認爲罪責不只局限於上傳的一瞬間。

法官又提到,雖然被告於4年間發布13則帖文的頻率不算高,亦接納辯方稱被告發布的內容原創性不高、流於口號性質,亦沒有使用激進言辭及引起激烈討論,罪責較大部分案件輕,但重申法庭首要考慮是前瞻性預防他人模仿相關行為,因此須判以阻嚇性刑罰,亦不認爲有充分理據暫緩執行,決定以判監3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判入獄2個月。

案情指,被告於2018至22年間,在個人社交媒體上發表共13則帖文,內容涉及鼓吹香港獨立等字句,她今年3月回港換身份證期間被國安處拘捕。被告早前獲准保釋,由家人陪同到庭聽取判刑,她在開庭前與母親相擁而泣。 
  
多間日本傳媒香港分部,包括朝日新聞、日本放送協會等,都有派記者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