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與海關自上月25日起展開聯合巡查行動,打擊非法銷售大閘蟹,至今巡查超過60間食物業處所及街巿攤檔,查核大閘蟹的來源文件及衛生證明書,行動中未有發現違規情況。

根據《食物業規例》,銷售大閘蟹的經營者,必須領有食環署簽發的介貝類水產動物許可證或相關書面准許,亦必須由可靠和商譽良好的供應商供貨,並備存有關當局簽發並獲衛生署長認可的衞生證明書。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