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今年頭10個月接獲1537宗有關機票預訂的投訴,較去年同期的727宗大幅增加超過一倍,當中涉及對條款內容及細則持不同理解、航班被延遲後不獲賠償、退款安排延誤等問題。
消委會接獲的其中一宗投訴,消費者因擔心購買機票後無法如期出發,特意購買「靈活套票」以享有免費更改航班的服務,但航空公司最終只豁免改期時涉及的手續費,乘客仍須支付900多元機票差價、稅項等費用。
另一宗個案,投訴人的航班無故被取消,被航空公司擅自更改至23小時後才起飛的航班,投訴人要求賠償住宿費用等被拒絕,航空公司只建議投訴人在機場逗留23小時並乘搭另一航班,投訴人自行翻查公司條款後得知若航班延遲9小時或以上,理應可獲1千元加幣作賠償,經消委會介入後,航空公司願意賠償。
逾6成投訴涉廉航 消委會促航空公司清晰標示條款細則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投訴數字大幅增加,相信與疫情後大批港人外遊有關,亦涉及航空公司協調不佳的問題,當中接獲最多投訴的旅遊目的地是日本,錄得354宗,其次是泰國及英國,超過6成個案是牽涉廉航。消委會建議航空公司,要清晰標示各種機票類型的服務和有關細節條款;消費者如有更改行程的可能,亦應特別留意航空公司的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