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政府工程顧問公司前首席工程師,被控串同3名下屬向3個政府部門,提交數份有關防治山泥傾瀉的虛假獨立審核證書,以及一份虛假生態評估報告,早前被裁定4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名罪成,上午在區域法院被判監2年。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身為富經驗的工程師,對大眾安全及保護生態負有重大責任,被告卻指示下屬作虛假報告欺騙政府,若非有證人舉報,事件不會被揭發,加上被告無悔意,須判監以儆效尤。

48歲被告黃嘉進,案發時為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的前首席工程師。案情指,嘉科由2010年開始,獲土木工程拓展署及路政署委聘為3個長遠防治山泥傾瀉項目的顧問,負責就項目鞏固及風險緩減的工程設計,提交附有獨立審核證書的報告,以及向漁護署提交一份生態評估報告。被告在2015年3月至2017年8月期間,串同3名下屬,使用虛假文書企圖誘使3個政府部門接受為真文書,最終被廉政公署調查時揭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