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修例,把現時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規定擴展至涵蓋野鴿,並提高罰則,相關條例草案今日刊憲,本月29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待通過後將於明年8月1日起生效。
草案建議把非法餵飼行為的最高刑罰,由罰款1萬元提升至10萬元及監禁1年;並就非法餵飼行為引入定額罰款機制,金額訂為5000元,亦建議擴大政府執法人員的人選類別,加強執法。
環境及生態局表示,餵飼野生動物及野鴿會影響該等動物野外覓食和求生的能力,亦構成公共衞生等問題,草案旨在提升阻嚇力,打擊非法餵飼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