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前副教授許金山,被指在2015年以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球毒殺妻女的案件,許金山不服兩項謀殺罪成上訴,終審法院早上裁定他上訴得直,撤銷他的定罪,並頒令就兩項謀殺罪發還重審。 
 
終院裁定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
 
許金山一方指,警方事發後約半年才調查許金山妻女被發現昏迷的私家車內的瑜伽球,期間沒有在車內找到關鍵的瑜伽球氣塞,事發一年後,才在許金山的書房抽屜發現一個氣塞,認為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考慮氣塞是否定罪證據之一。
 
終審法院判辭指,同意並裁定原審法官容許陪審團忽視警方搜查車輛前,氣塞被誤放別處或不慎被移離車輛的可能性,並單憑揣測,對兩名死者死亡時車尾箱的狀況作出推論;又指由於許金山家中有其他瑜伽球,在抽屜內發現的備用氣塞,對證明他將瑜伽球放進車輛價值不高,控方提出抽屜中氣塞有可能就是案中瑜伽球的氣塞,可能導致陪審團存有極大偏見。
 
判辭指,原審法官的引導有可能導致陪審團採納法律上不容許的思維,否定許金山女兒Lily使用一氧化碳滅蟲的可能性,繼而排除Lily將瑜伽球放進車輛。
 
5名法官認為,法官的錯誤引導令許金山無法獲得公平審訊,一致裁定他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就兩項謀殺罪頒令重審。

案發在2015年5月,許金山在2017年被捕及落案起訴,期間一直還柙,高等法院原訟庭在2018年裁定他兩項謀殺罪罪成,依例判處終身監禁,囚禁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