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今年10月初向8.8萬個公屋租戶派發表格,申報居住情況和是否擁有本港住宅物業,署方在已收回的表格中,抽選2.5萬份查冊,初步發現59個租戶有家庭成員在香港持有物業,當中有4戶已破產,會繼續調查餘下55戶情況。署長羅淑佩指,相關租戶可能有不同原因持有物業,不會即時要求他們交回公屋單位,會覆核租戶的實際情況,如果證實有租戶虛報資料,會認真處理。
房署已收回7.4萬份申報表 籲租戶盡快交回
羅淑佩指,截至昨日,已收回超過7.4萬份表格,佔派發總數大約85%,收回率最高的是觀塘安泰邨,已收回93%。收到表格的住戶,需在後日限期前交回。署方已向未交回租戶派發提示信,並透過致電及家訪通知住戶。
羅淑佩指,租戶不可能2個月都不打開信箱,填寫申報表,呼籲租戶盡快交回表格。如果租戶有特殊情況,例如因公幹或入院未能收到申報表,房署會以人性化處理,如住戶蓄意拒絕申報或證實濫用公屋,最嚴重可會終止公屋租約,4個月內必須遷走。
羅淑佩又指,留意到有人在網上交易平台Carousell放租公屋,雖然現時情況輕微改善,但仍有人透過在平台上私訊出租公屋。署方經過「放蛇」行動,揭發有公屋租戶企圖在平台出租單位,已在9月底向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目前租戶正提出上訴。
房署透過與內地省市合作 打擊在境外擁單位租戶
羅淑佩又指,如有住戶在境外擁有物業,不等於在港沒有住屋需要,但租戶仍要向署方申報,以計算總資產。署方最近接獲舉報,指有租戶在內地擁有物業,超出總資產限額,署方透過去信內地省市的相關部門,證實戶主在內地擁有住宅及商舖,署方10月底已向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
羅淑佩又指,在2022至2023年度,房署共收回2200個公屋單位,比對上年度高7成。當中因濫用公屋違租,例如丟空單位,以及欠租各佔36%。2023至24年截至11月,已接近2000個。她指,截至今年11月,因各原因收回單位的數字已超過2000個,相信今年總收回單位數量會更多。
羅淑佩:舉報是打擊濫用公屋渠道
羅淑佩指,舉報是其中一種可獲濫用公屋資料的渠道,過去3個年度平均每年有180宗個案因舉報而可收回單位。她指,希望加強利用舉報打擊濫用公屋,計劃參考好市民獎方式,如有人願意具名提供有用資料,署方會表揚舉報人,但強調會小心聆聽社會意見,以免助長舉報風氣。
署方又會與入境署合作,處理如戶主身故後收回單位或處理繼承新租約的工作,亦會與水務署及警方合作,進一步打擊濫用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