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與兩電進行中期檢討,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表示,經過多輪的磋商後,兩電同意在能源危機時,會有特別的電費紓緩機制;針對大型供電中斷的事故,將加入懲罰機制;並會提高向公眾披露資訊的透明度。當局會盡快以協議形式,與兩電簽署修訂管制計劃協議,希望在一兩個月內完成。

當局指,兩電如果因為地緣政治、天災或不可預見的市場波動,令燃料價格持續急升,以致港燈總電費與同年1月相比高出超過2成,或中電總電費與同年1月相比高出超過1成,特別電費紓緩機制就會啟動,資助最有需要支援的用戶。當局解釋,兩電啟動機制的門檻有別,是因為他們的營運情況和燃料組合都不同,回顧去年能源危機較顯著的時間,中電總電價全年升幅約是1成半,港燈就是3成9;如果以去年的情況評估,大概年中就會啟動機制。

能源危機紓緩金額設上限

撥款金額設有上限。中電上限是1.8億元,港燈就計劃剔除社區智能基金和為弱勢社群客戶推行電費紓緩資助後,以同一年度股東在管制計劃協議賺取的獎金,作為紓緩金額的上限。以去年計算,大約是5500萬元。由於兩電規模和客戶數目不同,因此上限亦會有分別。

至於每戶的具體紓緩金額和付款機制,兩電將需要諮詢政府意見後制訂。當局指,目前不訂下具體金額,是因為能源危機有很多變數,最重要是兩電願意撥款協助用戶。

大型停電事故設兩級制 可扣准許回報

至於大型停電事故的懲罰機制,當局就指,會以客戶停電的時間指數,釐定是否需要啟動懲罰機制。指數會以受影響客戶數目,乘以停電以分鐘計的時間,如果達到1500萬分鐘,准許回報將要減0.015個百分點,大約相當於2000萬元;如果達到3000萬分鐘,就要減0.03個百分點,相當於4000萬元。

不過,如果停電事故是因為惡劣天氣、第三方破壞、客戶要求或經政府批准的計劃、或者其他不可抗力的事件,懲罰機制就不適用。

至於提高透明度的建議,兩電同意每年在電子資料小冊子,披露燃料成本和燃料採購資料、營運開支分項數字、員工編制、關聯方交易、貸款、獎罰機制下達到的表現目標和賺取的獎勵,以及社區節能基金的撥款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