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就中文大學監管餐廳和書店等由外間機構營運的校園設施進行審計,指中大大部份餐廳,違例向中大學生和教職員以外的人供應饍食,並在無領牌之下出售非瓶裝飲料和冰凍甜點等「受限制食物」。
中大校董之一的工聯會議員鄧家彪指,中大不少校友假日會一家大細回中大參觀消閑,認為校方應就食堂營運修改招標文件或合約,而不是不作管理、不作監督下,成為被審計和批評的問題,又指這次報告啟發他們對其他校政或重大項目的程序作跟進。
中大食堂孕育不少「名物」吸引校友訪客慕名光顧 審計署:33間餐廳全部無領有食物業牌照
由以往的檸檬批、紅豆冰,到現時的珍珠奶茶和「五層西多士」,中大不少餐廳的特色食品,吸引同學和教職員之餘,在假日亦有不少校友甚至訪客,到中大參觀之餘,慕名光顧。
審計報告指,中大與校園內33間餐廳簽訂的合約訂明,膳食供應商應只限為中大學生或教職員提供食堂服務,營運商亦必須領有法例規定的牌照和許可證,但審計署發現,中大全部33間餐廳均無領有食物業牌照,而實地視察當中29間餐廳,全部都不是專供中大學生或教職員使用,其中25間無牌售賣非瓶裝飲料、冰凍甜點、奶類及奶類飲品等「受限制食物」,有3間更在第三方外賣平台,為校外提供外送服務,屬違反《食物業規例》。
審計署認為中大要採取措施,確保供應商只向中大學生或教職員提供食堂服務,並為供應「受限制食物」 領牌。
監管設施委員會逾5年無開會
被審計署審計的,還包括超市和書店等其他由外間機構營運的校園設施,報告指,中大就這些設施招標的公開招標競爭程度有限,其中超市營運商自1981年以來都無更換過,認為中大要加強招標宣傳。報告亦指,中大為監管校園設施營運而設立的15個委員會,在審計的六個學年內,有9個委員會有超過一年無開會,其中一個委員會,更是超過五年來從無召開過一次會議。
另外,報告亦指,中大未有在這些校園設施的招標文件或合約上,加入維護國家安全相關事宜的措施,認為中大應該在招標文件及合約加入條款,容許以國家安全為由,取消投標者的資格和終止合約。
中大:同意配合審核結果 惟多項原因致招標競爭有限
中大回應指,同意配合審計署的審核結果,並會陸續實施相關建議。校方解釋,有多方面原因導致校園設施招標競爭有限,包括大學位置偏遠,業務和客流來源有限;營運設施受多項校園規則、法規、政策和程序約束;營辦商須以實惠價格,向學生提供營養豐富的膳食,或對盈利有影響;以及中大啟用電子採購系統,並將推動以數碼方式投標等。
中大又提到,學校書店由商務印書館營運,現時並無任何條款約束營運者須遵守《港區國安法》,但所有合約均已列明營運者須遵守香港特區的法律條款;校方將盡快修改條款,明確納入《國安法》。
校董鄧家彪:報告啟發對其他校政跟進
中大校董之一的工聯會議員鄧家彪指,周末有不少校友會一家大細回中大,成為一個景點,認為校方應該就食堂營運修改招標文件或合約,容許餐廳服務師生以外的訪客,而不是不作管理、不作監督下,成為被審計和批評的問題,又形容今次被審計的事項相對細微,但今次報告啟發他們對其他校政或重大項目程序作跟進。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明日下午會開會,揀選審計報告內的部份章節舉行聆訊跟進,並可以要求相關持份者到立法會出席作供,之後會撰寫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