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3歲女子,2019年9月在元朗參與暴動期間,聯同一批示威者襲擊2名持不同政見的男子,早前被裁定有意圖而傷人、暴動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5年半。法官郭啟安在判刑時指,案情嚴重,被告伙同10多人在示威現場包圍2名男事主施襲,即使事主受傷仍無停止襲擊,行為可引發漣漪效應及一發不可收拾,須判處阻嚇性刑期。
女被告李茵茵,案發當日被人拍到聯同一批示威者,在案發現場向2名男事主施襲,包括以易拉架襲擊其中一名事主的上半身,現場其後由示威演變成暴動,被告有份參與。警方經調查後到被告葵涌的住所將她拘捕,她拒絕開門,又將一對懷疑在案發時穿著的波鞋,由窗口拋到街上,企圖毀滅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