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及生態局指,除了向現有油站營運商提供誘因加裝電動車充電器外,政府可以透過訂立新地契或延長現有地契時引入條件,強制要求油站營運商在油站內加設電動車充電設施,或把現有加油設施替換為充電設施,以加快油站轉型為快速充電站的進展。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黃俊碩指,為加速在油站轉型快速充電站而調整用地或批地條款屬可以理解,又指現時油站已經一直在轉型,開始加裝快充裝置,認為對減低碳排放等香港整體利益有好處。
局方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交代油站轉型為快速充電站的進展,指已與油站營運商溝通,並正為實施細節作準備,預計現有油站可於約18個月內加設約100個快速充電器,實際數目取決於現有營運商是否接納誘因等。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會監察油站轉型進度和成效,適時檢討進一步精簡程序的空間。
另外,局方表示計劃在明年1月起,豁免電動車及氫燃料車輛在香港首次登記的噪音排放要求。局方指,現時環保署需符合《噪音管制規例》下的噪音標準,但由於新能源車輛無內燃引擎及廢氣排系統,不會有相應的噪音。局方指,有關豁免可以簡化首次登記程序,有助推動使用新能源車輛的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