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草案,引入的士車隊管理制度,並提高打擊白牌車的罰則。記名表決下,有78人贊成、8人棄權,包括工聯會6名議員、教育界朱國強和實政圓桌田北辰。
草案原建議白牌車罪行初犯可判監3個月,再犯可判監6個月,政府提修訂加重罰則,初犯可判監6個月,再犯可判監12個月,獲得通過。至於工聯會陸頌雄提出修正案,建議車隊的僱傭關係比例增至一半,則未獲通過。政府早前表示,法例會在刊憲後9個月生效。
法案委員會主席陳健波指,大部分委員贊成引入的士車隊制度,為乘客提供更多選擇,部分委員認為建立車隊營運成本高,但政府沒有提供足夠誘因,吸引業界參與。他引述政府回應指,的士車隊可按錶收費外,另收一筆預約費,預約費不設上限,繁忙時間或特定車種收費可以較高,希望引入的士車隊制度可建立的士管理典範,鼓勵更多的士加入車隊。
選委界陳沛良支持修例,指近年涉及的士服務投訴增加,的士交通意外時有發生,相信引入車隊制度,有助改善的士行車安全和服務。不過他擔心車隊車身設計五花八門,市民和遊客難以區分,會造成混亂,建議在車身強制要求加入「的士車隊」的字眼,方便識別。
不過工聯會梁子穎認為政府「捉錯用神」,指近年的士業入行人數少,政府一再忽略網約白牌車和的士牌價政策問題,又認為要加快落實的士安全配套,包括安裝車內監察系統,避免乘客「投訴大過天」,保障司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