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長陳國基去信《華盛頓郵報》,強烈反對報章有關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審訊的評論文章。陳國基表示,黎智英案正進行法律程序,任何人評論案件詳情都是不合適,強調所有案件的被告,都會在香港適用法律下,包括《港區國安法》,受到公平審訊,權利亦受到《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律政司的檢控工作不受干預,被告亦不會因為自己的職業、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受到不同的對待,批評文章不考慮客觀事實,抹黑特區的司法體系。

陳國基又表示,對文章嚴重誤解區議會選舉感到震驚,形容今次是高質量的選舉,充分展示了卓越的選舉文化和改革後區議會體系的優越性。超過119萬名選民在選舉中投票,地區直選投票率達到27.54%,而地區委員會界別的投票率高達96.9%,反映所有選民都渴望選擇出優秀的區議員,共同建設更美好的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