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發生多宗舊樓石屎或批盪由高處墮下的事故後,屋宇署對逾期未遵辦驗樓通知的2700幢樓宇採取行動,並表明年底前會檢控。署方傍晚發稿表示,其中約470幢樓宇,至今進度欠佳,亦無合理解釋,屋宇署已經向其中約110幢樓宇的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啓動檢控程序,法院已向當中約20幢樓宇發出傳票。其中兩幢樓宇業主已被裁判法院定罪及罰款,分別罰款約4500元和3100元,餘下個案正待法院排期聆訊。至於其餘360幢無合理解釋及進度欠佳的樓宇,如果持續無進展,屋宇署會考慮作出檢控。

屋宇署又表示,為減低未遵辦樓宇的公眾安全風險,已主動介入並完成約170幢風險較高樓宇的外牆特別檢驗工作,並立即跟進所需緊急工程。署方強調,這項特別行動只針對樓宇外牆,亦不能取代業主在樓宇維修及遵辦通知的責任,相關業主或法團必須繼續就樓宇的公用地方,進行檢驗和修葺。

署方又指,未來檢視《建築物條例》時,政府會考慮精簡逾期未遵辦「通知」的檢控程序,例如透過發出定額罰款,以取代法庭審訊,以及增加罰則,以提升阻嚇力,當局明年會提出修例建議,諮詢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