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5日審訊。
控方繼續宣讀開案陳詞,在庭上展示多篇《蘋果日報》在2019至2020年間刊登的報道,其中一篇封面報道,標題為「送中惡法 黎智英:修例後香港玩完」,內文提到黎智英在一個外國組織舉辦的論壇上,形容推動修訂《逃犯條例》的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非常邪惡,又指一旦修例獲得通過,將會是對自由、法治和新聞自由的屠殺。
控方指,《蘋果日報》於2019年10月17日,登全版廣告貼上過百張模糊面貌的警察相片,標題為「一次過變黑又得,逐漸變黑又得,黑哂!」,報紙底部更寫有「香港人反抗!」的字眼,又列舉以《和變勇》、《自己手足自己救》等為題的封面報道,以及由黎智英主撰的專欄「成敗樂一笑」文章,當中提及「在中共的字典裡,人是沒有自由、法治人權和尊嚴訴求」、「齊上齊落,煲底相見!」等字句,指內容涉及煽動仇恨、呼籲群眾參與暴力示威等。
黎曾指示旗下報章勿針對特朗普 將收費平台收入捐予民陣
控方提到,黎智英曾經提出《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呼籲公眾寫信給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又要求《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指示新聞部國際組的員工,不要跟隨紐約時報及美國有線新聞網,針對特朗普,指「《蘋果》要靠特朗普政府支持保命,這樣做不太好」。
控方又指,黎智英曾經多次在個人社交專頁及訪談節目等,宣傳《蘋果日報》英文版,指希望吸引更多海外民眾訂閱,為香港人提供經濟支持和政治保護;又曾指示《蘋果》高層在英文版中增加有關制裁中國的「重要新聞」,以及訪問自己,以加強報道的政治及國際影響力,令網上收費平台收穫更多讚好和訂閱。
控方引述《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及黎智英的通訊記錄,指兩人曾於2019年6月達成共識,將收費平台的30萬元收入捐給民間人權陣線,以支持示威者;又指黎智英為呼籲群眾參加民陣於2019年4月28日舉行的反修例大遊行,曾親自聯絡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要求對方訪問前港督彭定康對《逃犯條例》的看法,報道在遊行當日刊登。
控方:黎社交帳戶追蹤多名外國政要 官質疑用意
控方又指,黎智英在社交平台「X」(原名為「Twitter」)的個人帳號,有追蹤多名被指與他有政治聯繫的外國政要,包括台灣領導人蔡英文、美國前副總統彭斯等。《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提出質疑,問控方是想表達甚麼論點,是否被告關心國際事務?控方指,證明被告與這些人士有聯繫,可顯示黎智英的心態。
控方亦在庭上播放多段黎智英的受訪片段,黎智英在片中提及希望美國支持台灣科技制裁中國大陸,又解釋爭取外國支持的原因,指香港人無法遊行,立法會亦失去互動聲音,就如活在「窒息」當中,形容國際聲音對香港人來說很重要,希望令外界不要忘記香港正面對的危機。
控方釐清31篇涉煽動報道 同涉及勾結外國勢力
法官李運騰問及,控方所展示的報道、片段等證物,是針對哪條控罪,會否有重疊?控方回應指,161篇涉嫌煽動的報道中,有31篇是於《國安法》生效之後才發布,同樣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控罪。
本案涉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公司代表否認全部三項控罪。控方早前表示,預計宣讀開案陳詞及同意案情需時一星期,又透露將會傳召5名從犯證人及壹傳媒前高層出庭,就《蘋果日報》的日常運作及編採決定作供,亦會依賴專家證人、城大法律學院講座教授王貴國解釋外國制裁措施帶來的法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