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運動配飾公司的女採購員,承認虛報採購訂單收受回佣,令公司向供應商多付超過15萬元貨款,被告早前承認2項欺詐罪,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7個月。裁判官判表示,被告已認罪及償還有關款項,但案件涉及違反誠信,涉款金額亦不低,即時判監是無可避免,拒絕辯方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及緩刑的要求。
40歲的女被告吳麗琼,被指在2021年2月至11月期間,擅自提高2間內地供應商的報價單金額,之後供應商將多收的貨款作為被告回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