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將於4月1日實施。環保署高級環境保護主任程健宏表示,不少物管公司誤以為只要在後樓梯大型垃圾桶,預先套上大型指定袋,住戶丟棄垃圾就不用再用指定袋,他強調住戶將垃圾丟到收集處,就需用指定袋包好家居垃圾,否則屬於犯法。署方已要求物管公司,不要在大型垃圾桶預先套上指定袋,如果物管公司有需要套上垃圾袋,署方建議可套上透明袋,方便檢查住戶是否已用指定袋包好垃圾。

署方又建議居民組織、物管公司、保安公司或清潔公司,在措施實施初期,可向署方批量購買指定袋,派發給住戶使用,讓住戶盡快適應新措施,署方會提供相當於售價3%的服務費回贈,彌補物管公司的額外營運開支。如果清潔工發現住戶無用指定袋丟棄垃圾,就要用指定袋包好垃圾,最終住戶要分擔相關費用。如果住戶發現經常有違規垃圾,可以向署方報告,署方會推出手機應用程式,可以讓市民拍照舉報。如果違規情況持續嚴重,物管公司可考慮在相關地方安裝閉路電視,舉報違規情況。

署方表示,半年的適應期內,會向公屋戶、三無大廈和鄉郊村屋住戶,每月派發20個15公升指定袋。署方3月開始會透過承辦商,上門向三無大廈派袋,一共派兩次,每次派3個月的數量。如果無人應門,承辦商會留下印有二維碼的卡片,住戶可以掃碼或打電話,再安排時間上門派袋。如果單位內有不只一戶劏房,有住戶未能取得指定袋,相關劏房戶可聯絡署方或承辦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