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女青年會的調查顯示,小學生在學習用途以外,平均每日花4小時使用電子產品,包括電視、手機和平板電腦等;假日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就增至6小時,遠高於衛生署的建議,即每天不應花多於2小時,使用電子產品作娛樂用途。機構又比較高小學生和初小學生的情況,發現高小學生平日和假日分別花5.2小時和8.2小時,使用電子產品,比初小的3.4小時和5小時多。

機構去年7至10月,以問卷訪問約770名小學生家長。調查結果顯示,兒童使用電子產品,主要是觀看影片和打機;有7成家長認為讓子女使用電子產品,可讓子女放鬆,亦有家長認為可以作為獎勵。

機構指,研究顯示家長自身使用電子產品的習慣,對子女有密切影響,家長如不想孩子沉迷電子產品,就應做好榜樣,多花時間參與家庭活動。家長亦應避免過早讓幼童接觸電子產品,應以圖書或益智玩具取代,預防「電子奶咀」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