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費會在四月起實施,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指,即使屋苑以大型指定垃圾袋為住戶收集垃圾,住戶仍然需要購買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強調以大型指定垃圾袋收垃圾的做法並非「包底」,只是物管公司在過渡期內為住戶「執手尾」。

謝展寰指出,當局估計垃圾收費實施初期,有部份住戶不使用指定垃圾袋,所以物管公司唯有以大型指定垃圾袋包起這些垃圾再棄置,以免垃圾車拒收。

他解釋,垃圾徵費的指引不建議物管公司放置大型指定垃圾袋讓居民扔垃圾,指如果物管公司習慣為居民「執手尾」,會增加屋苑處理的成本,越多居民不用指定垃圾袋,「執手尾」的工作就會越多。如果居民自律使用指定垃圾袋,屋苑就不需要另外派人分類及包裝,是成本最低的方法。

環保署:不鼓勵物管公司為住戶垃圾「包底」 否則法例形同虛設

物管公司可否以大垃圾袋為住戶「包底」收垃圾近日備受討論,觸發社會對當局垃圾收費政策解說不清晰的質疑。環保署日前在社交媒體澄清,指法例無禁止屋苑物管公司,以用一個大型指定垃圾袋,為住戶「包底」收集垃圾。

環保署助理署長胡勁欣早上在本台節目表示,不鼓勵物管公司為市民「包底」,實行初期會有半年適應期,會透過宣傳教育,鼓勵市民改變習慣。她指,如果只靠清潔承辦商「包底」,違反政策原意,令垃圾收費形同虛設。

胡勁欣指,垃圾收費是希望市民為自己製造的垃圾負責,舉例指,一家四口需要用起碼20公升的垃圾袋,但如果分類取出回收物品,只需要用10公升或15公升的垃圾袋,為了鼓勵回收,市民日後可以在「綠在區區」利用回收物儲的積分換取指定垃圾袋,毋須付款購買。

胡勁欣又提到,市民可以致電環保署的熱線,舉報違規的住戶,當局亦會推出手機應用程式,讓市民上載違規照片,並連結全球定位系統,以便當局採取執法行動。

陳志球:物管公司不主張幫忙「包底」 大型屋苑業委會料有五分一住戶違規

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前會長陳志球指,物管公司向來不主張以大型指定垃圾袋「包底」,但鑒於措施實施初期市民未習慣以指定膠袋處理垃圾,管理公司需要幫助處理,但強調長遠需要居民自費購買垃圾袋,做到污者自負。他建議政府多做宣傳工作,加上管理公司與業主加強配合,相信過渡期後居民就可以適應。

有大型屋苑業委會對住戶屆時合規棄置垃圾不樂觀,九龍灣淘大花園二期業委會主席葉興國指,垃圾徵費實施首三個月,每個月會派發15個指定垃圾袋予居民,讓他們熟習,但相信屆時仍有約五分之一居民不會用專用膠袋,已經準備好工人將違規無用指定垃圾袋的垃圾取出,再放入大型指定垃圾袋「包底」,估計每個月需要多用10至20萬管理費。

葉興國又指,暫時未有計劃在屋苑内安裝閉路電視,但會請清潔工人將不同樓層發現的違規情況記錄下來,通知管理處在樓層或大堂貼出通告,甚或拍門作出口頭警告,但若然過一段時間仍出現違規情況,會通知環保署派人檢控有關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