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5個警區採取聯合行動,周二突擊搜查全港多處,拘捕9名男子,年齡15至39歲,涉嫌製作、管有或發布兒童色情物品,以及非禮等。行動中檢獲12部電腦、9部智能電話及6個外置儲存裝置,在裡面發現大量兒童色情物品,包括近190段影片及730多張相片。
警方相信,被捕男子透過不同渠道,包括社交媒體平台、網站或點對點分享軟件,下載兒童色情物品,亦有人將相關物品上載至雲端硬碟儲存。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署理警司顏凱欣表示,其中2名分別15和28歲的被捕人,懷疑在自己的妹妹不知情下偷拍對方,亦有1名被捕人懷疑曾性侵妹妹,而受害人在事發時年僅9至10歲。警方已就相關案件與社署聯絡,確保受害兒童福祉,避免她們與施虐者處於同一屋簷下。而其餘案件的受害人均置身海外,並非本地兒童。
施虐者騙取兒童信任後 或以裸露影像要脅事主
本港去年1至11月,錄得56宗兒童色情物品相關的案件,當中近70%案件的施虐者,透過社交平台、交友程式或網上遊戲等認識涉事兒童,最初會向事主投其所好、噓寒問暖,以騙取信任,其後再逐步打開與性有關的話題,誘使對方提供裸露影像,甚至以相關影像威脅受害人。
警方調查相信,這類罪行令人不安和髮指,兒童色情物品只會鼓吹孌童癖等,警方必定會嚴肅處理,否則難以杜絕剝削及侵犯兒童的罪行。警察臨床心理學家馮浩堅表示,涉事罪犯一般會合理化自己的行為,甚至誤以為對涉事兒童造成的傷害不深。他強調,相關想法都是錯誤,受害兒童可能會因而患上抑鬱、焦慮或創傷後壓力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