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計劃8月生效,有意見擔心使用指定垃圾袋的物料問題,及質疑為何不使用「可降解」物料。環保署發稿回應指,所有聲稱「可降解」的塑膠,都需要特定的環境和溫度才可以完全降解,但香港堆填區的無氧環境並沒有這些條件,因此塑膠在堆填區需要長時間分解,此外,部分「可降解」塑膠在天然環境下,例如海洋中分解時會碎片化而產生微塑膠,更不環保。

環保署指,選擇指定袋的物料時已考慮到袋的耐用性和環保原則,因此規定指定袋必須含有至少2成回收膠,以減少原生塑膠的成分。

政府社交平台專頁、添馬台晚上亦帖文指,部分可降解塑膠在天然環境更會加劇微塑膠的有害性和阻礙回收再造,並不環保。歐盟已經禁止使用一些傷害大的可降解塑膠,環保署也計劃在香港作出類似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