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務管制條例實施兩年,有團體調查指,業主濫收水電費情況仍然普遍,超過六成居住在不適切居所的住戶,由業主另外制訂每度電價計算,每度電的中位數達1.6元,最高更達2.2元。

社區組織協會在去年12月至本月中旬,以網上問卷形式,訪問了約200名居住在不適切居所的住戶,近三成受訪者指,業主曾經拒絕披露水電帳單,近兩成受訪者指業主會拒絕按帳單調整水電收費。調查亦發現,基層家庭的租金佔入息42%,有約三成受訪者在過去兩年被加租,比兩年前增加近一倍。

社協呼籲,租務主任要恆常上門抽查,主動執法,避免出現濫收雜費的情況,又建議當局兩年內訂定「起始租金」機制,以免劏房租金超出基層市民的負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