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回應香港記者協會日前就車牌查冊新規定發表的聲明,指是基於對終審法院判決的錯誤解讀,而對運輸署作出錯誤指控,強調運輸署署長有權也有責任防止濫用車輛登記細節。至於甚麼事宜是符合「公眾利益」及應賦予的比重,則因應個別情況而定。所有申請都會依法公平公正處理,政府也有既定機制防止公務員在履行公務時牽涉利益衝突。優化安排已經在所有適用的基本權利之間,取得合理平衡,符合終審法院判決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