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物流平台「Zeek斑馬到家」去年遭勒令清盤,勞資審裁處去年裁定Zeek與旗下的其中6名外賣員存在僱傭關係。當中有人勝訴,但無法取回破產欠薪基金賠償。有因申請日期超出法例所訂的標準,而申索失敗的外賣員指,法例指的「最後服務日」定義含糊,Zeek亦已刪除相關工作紀錄,申索無門。有關注團體希望,勞工處放寬申請破欠基金法例要求。勞工處就指,已充份考慮個案資料,謹慎處理及審核。

外賣員無法證明「最後服務日」 申索失敗

30多歲的賢仔前年年初起,在Zeek做外賣員,收20元一張單,每星期出一次糧,但到前年8月公司開始欠薪,持續多個星期,公司一度指是系統問題,會之後補發薪金,結果不足1個月,公司宣佈倒閉。賢仔之後尋找相關關注組幫忙,並在去年6月向勞工處申請追討欠薪。到上月,法庭就以申請日期已超過最後工作日6個月為由,拒絕向賢仔批出破欠基金補償,但他認為,最後工作日的定義,值得斟酌。「我計過數剛剛好6個月,但我又未能證明上線日子算不算工作日,因為我們上線已算是工作時間,但它(Zeek)不派單是他的事。」

勞工處之後從Zeek提交的資料,計到他們欠賢仔4萬元薪酬,與賢仔計到的8.3萬元有出入,勞資審裁處要求賢仔提交更多證據,但Zeek欠薪後,已在應用程式刪除絕大部分工作紀錄。「因為它當時只是派紙本單據派貨,派完貨就會丟棄,應用程式又刪去所有東西,我們無紀錄或留底。既然斑馬(Zeek)有留底、計到4萬多元,為何勞工處不拿斑馬做認可的紀錄,作處理破欠基金申請?」

與賢仔一樣遭遇的,尚有50歲的岳少,他疫情期間由內地來港工作,前年9月開始下載Zeek的應用程式成為他們的「配送員」,做了1個月左右,Zeek就未有再指派工作給他,亦遲遲不支薪,到12月他根據勞工法例規定,視自己的僱傭合約被Zeek終止,雖然同樣有向勞工處和勞資審裁處追討8700多元欠薪,但都不成功。

關注組冀放寬「最後服務日」定義

協助賢仔和岳少的「外賣員權益關注組」,至今跟進過12宗涉及Zeek個案,當中只有2宗獲法庭承認僱傭關係而批出破欠基金,共有6名送貨員因申請超出時限被拒,其中一人更已獲法庭裁定是僱員。另外一名事主,只是獲賠部分代通知金和未放取年假的薪酬,欠薪部分就不獲批。

關注組成員林凱汶指,法庭裁定Zeek旗下的其中6名外賣員存在僱傭關係,過往較少見,希望當局在法例上寬鬆處理,保障外送員的權益。「其他仍營運中的平台,那麽多車手、步兵、單車兵,如遇上任何勞資糾紛,要逐一走完這麽多個程序,似乎看不到能再特事特辦;破欠條例的最後服務日,詮釋是否能寬鬆一些。」

林凱汶建議,政府參考歐盟做法,立法保障平台工作者工資、假期、工傷等權益,肯定他們的平台工作者身份,而不是將他們硬性分類為受僱或自僱,削弱他們的自主性、工作彈性。

勞工處:已向278人發放破欠基金

勞工處上月在立法會的委員會透露,有300多名員工向Zeek追討欠薪。勞工處回覆本台查詢時指,截至本月,勞工處已向278名涉及Zeek所屬的「建順資訊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的申請人,發放破欠基金款項。勞工處指,會充份考慮個案所備存的資料,例如申請人、勞資審裁處及相關機構所提供的資料,了解個案的詳情,並謹慎處理及審核,若申請人不同意相關決定,可申請覆核。處方又指,法庭已向有關公司頒布清盤令,申請人亦可向破產管理署登記特惠款項墊支範圍以外的款項及其他債項,以保障日後獲攤還債款的機會。

勞工處又指,已成立「聯絡小組」與主要數碼平台經營者等,探討加強保障平台工作者的可行辦法,正通過「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搜集本地平台工作者的工作情況資料,並會繼續參考不同地區的政策發展及成效。

記者:林瑞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