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拘捕一名31歲男子,涉嫌披露一名的士司機的個人資料。公署調查指,事主去年9月起向被捕男子租用的士,並將身份證副本交給對方作身分認證,到11月雙方同意終止租賃安排,但兩人之後發生糾紛。其後有社交媒體平台群組,發布了一條指控事主的帖文,並附上一張略去部分內容,屬於事主的香港身份證副本,可以看到事主的中英文姓名、身份證號碼、性別和照片。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不要因為私人恩怨而將他人「起底」,隨意或惡意在未經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或轉載身份證副本,可以構成「起底」罪行,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