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才通人才服務協會舉行對談會,邀請入境處及勞工及福利局,回應有關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申請延長逗留期限問題。入境處指,高才通申請人在港初次逗留24個月後,可申請2次延期在港逗留36個月。申請人延期時要證明在港已受聘,薪酬亦要達到市場水平,或在港已開辦業務。

有經高才通計劃來港開公司的申請人關注,申請延期時會否審批是否租用辦公室或聘請員工。入境處長郭俊峯指,透過開公司申請延期時,公司必須已有商業活動,對香港經濟有貢獻,但並沒有限制已聘請員工人數,入境處會按個案審批。郭俊峯又指,對高才通申請人在港薪酬沒有列明下限,但入境處會因應行業及職位審批,指月薪大約2萬元會較合理,強調計劃希望吸引人才到港,申請人月薪太低並不會批准。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指,留意到內地社交媒體「抖音」或「小紅書」上有以不合法業務申請延期逗留的貼文,強調高才通申請人申請延長逗留時,不可走捷徑,只要好好打工,或交齊所有開公司的文件,申請延期應問題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