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的案件,在西九龍法院續審,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開始接受辯方盤問。
 
張劍虹在提問下承認,包括自己在內的大部分《蘋果日報》前高層,如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都與黎智英擁有共同價值觀,例如相信民主、言論及新聞自由、反對極權,以及堅信傳媒需要監察政府。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質疑,黎智英從來沒向管理層作出編採指示,所謂的「指示」是管理層共同持有的價值觀。但法官李運騰指出,根據張劍虹之前的供詞,黎智英要求英文版上與中國有關的新聞,全部都要是負面報道,形容這些並非價值觀,而是「偏頗」。法官杜麗冰亦質疑,辯方的問題混淆「價值觀」及「編採指示」,要求釐清問題。

張劍虹:言論自由不包括「向老闆說不」
 
辯方改稱,管理層所有人都知道報道的角度,黎智英根本毋須作出編採指示。張劍虹不同意,指即使有相同的價值觀,但不代表黎智英沒有給過編採指示。他舉例指,黎智英參與反修例遊行時,《蘋果》記者需要在他落車的地方等候,以便拍照及進行訪問,並刊登在《蘋果日報》,黎智英會吩咐他們如何將新聞做大,以催谷市民上街,又會在「成敗樂一笑」的專欄撰稿,呼籲港人為了下一代,一定要出來抗爭示威。
 
張劍虹指,如果黎智英沒有清楚的編採指示,即使其他人有相同的價值觀,亦不會進行有關的報道。辯方在庭上展示《蘋果日報》的編輯室約章,張劍虹確認編輯是享有自主權。辯方再追問,根據公司的年報,當中提到言論自由是最重要的價值,言論自由是否包括「向老闆說不」,張劍虹否認,指即使有編輯自主的想法,但黎智英吩咐要做的事,他們根本無從選擇。

辯方稱張劍虹曾聲言要向黎智英說不

辯方舉出黎智英提出要將《蘋果》的標誌加到一張與抗爭有關的海報上,再交給民主黨在街站派發一事作為例子,指張劍虹曾經私下與其他高層在「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的群組中討論,張劍虹確認當時有幾位同事都不贊成做法,他當時亦曾經表明,如果大多數人反對,只好向黎智英說不。

辯方追問,是否代表不一定要照跟黎智英的吩咐,張劍虹表示不同意,指他只是「嘗試說不」,而自己最後亦無將大家私下的想法告知黎智英。

辯方質疑飯盒會非為頒布編採指示   僅聽取員工意見

辯方又指,在黎智英及張劍虹的WhatsApp通訊記錄中,絲毫看不到黎智英有提過,要在飯盒會上頒布編採指示,質疑飯盒會旨在聽取員工的意見。張劍虹不同意,強調黎智英會在會上發表對時局的看法,又解釋黎智英於會前設立,讓同事提出問題的群組,是在一個名為「Slack」的軟件上設立,所以WhatsApp沒有紀錄。

辯方又展示,張劍虹曾經於「Slack」群組中發出的會議紀錄撰要,指看不到黎智英有明確表明,有哪些可做、哪些不可以做。張劍虹回應指,撰要只是列出會上的重點決定,至於黎智英指示要採訪示威者、認為年輕人為抗爭而犧牲等,則不會在撰要中詳細列明。

張:感受到佔中事件後《蘋果》的轉變

辯方展示多篇《蘋果日報》於1997至2012年間刊登的報道,內容主要都是呼籲市民參與「六四」、「七一」及反政改遊行,質疑《蘋果》一直以來都會鼓勵人上街發聲,並非在2014年後才有重大轉變。但張劍虹不同意,指雖然在2014年前,《蘋果》每一年都會「做大」「六四」及「七一」兩件事,但整體在公眾眼中的形象,仍是以偏向「狗仔隊」及娛樂新聞見稱。
 
張劍虹又強調,作為總編輯,能夠感受到《蘋果》在2014年佔中事件的轉變,形容不只是在報紙上刊登全版聲明,呼籲人上街這麼簡單,當時還進行了長達半年的行動,包括黎智英策動宣傳「622公投」、組織行為藝術,反對中央推出的一國兩制白皮書等。審訊明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