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案件在西九龍法院續審。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繼續接受辯方盤問。   

辯方在庭上播放《蘋果日報》於2020年6月創刊25周年慶典的片段,當時黎智英向員工發表演講,內容提到「你哋攞住對自己嘅良知、對社會嘅良知,無人會迫你地做烈士」,不過張劍虹指,不同意這句說話與事實相符,但承認他在黎智英發表演說期間曾經拍手附和,並說:「繼續堅持」。  

片段中,黎智英亦對員工說:「蘋果日報做到今日、做到這樣,是你們做成的」。辯方問張劍虹,有關的言論是否反映《蘋果日報》記者、編輯共同持有的價值觀。張劍虹形容黎智英似乎是以說笑的口吻講出有關說話,又指雖然是員工上下的努力造成,但都是受黎智英的指示。   

辯方披露張劍虹在2021年4月曾經指示下屬,指「今時不同往日」,要本著良心報道,避免使用某些敏感字眼。張劍虹解釋,當時有政府官員點名蘋果日報為追究對象,外界又盛傳蘋果日報「過唔到七一」,他到獄中探望黎智英時,亦曾經請示《蘋果》應否自行停運,黎智英回應指要做到「被人冚」為止,繼續「小心翼翼地做」。

辯方:黎不在國安法群組因沒參與釐訂編採決定 張:不同意   

辯方又展示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翌日,向張劍虹發送的短訊,黎智英在訊息中指:「看了《國安法》細節嚇了一跳,先要想好策略對付,不容魯莽」。法官李運騰問,黎智英指「不容魯莽」的意思是否要避免觸犯《國安法》?張劍虹同意,指黎智英是叮囑《蘋果日報》要小心點,又形容法例生效後,編輯都更加小心,因為不知道紅線在哪裡,包括曾經在廣告中刪除「光時」口號及將民主派初選發起人戴耀廷撰寫的「攬炒十步曲」文章從《蘋果》網站下架。

辯方指出,《蘋果》高層當時除了開設群組「國安法應變委員會」,還有「報紙敏感廣告小組」及「應變小組」,但黎智英一概不是這些群組的成員,是因為所有編採決定都是由編輯自己釐訂,黎智英根本沒有參與,但張劍虹不同意。

在盤問期間,張劍虹在庭上與辯方律師多番爭論,指自己執行黎智英的編採政策,並不等於「參與制訂」,但辯方則指,張劍虹承認的控罪是串謀性質,即使是「執行」亦算是「參與」。張劍虹解釋,自己並非法律專家,不清楚法例及控罪的細則,律師亦未有解釋清楚。 

辯方質疑張劍虹保釋誓章內容與證供不一致 

辯方在庭上展示張劍虹2021年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時簽訂的誓章,指張劍虹當時曾經表明,無以任何形式牽涉過在制訂《蘋果日報》的編採政策,但後來在庭上作供時卻稱,自己負責傳遞黎智英的編採指示,質疑他的供詞與誓章內容不一致。辯方質問張劍虹是否想將罪責推卸到黎智英身上,或減輕自己的刑罰,張劍虹不同意。 

張劍虹當時簽訂的誓章又指出,《蘋果日報》一直嚴格遵守「編採自主」原則,每位編輯及高層都是獨立工作,編輯部毋須就新聞文章或影片請示高層。張劍虹表示,當中所指的「高層」並不包括黎智英。法官李運騰質疑,張劍虹早前作供時,曾經形容黎智英是以「不放手」的政策經營《蘋果日報》,為何仍覺得他不屬於「高層」。張劍虹就解釋黎智英是老闆,「不是我們這些高級管理的打工仔」,又指《蘋果》每篇文章及影片出版之前,都毋需經過自己親自審核。

李運騰再追問張劍虹,根據之前的證供,他要負責確保黎智英的編採指示有準確落實及執行,如果沒有審批過任何文章,如何做到這一點?張劍虹則指,自己會在出版之後檢視有關的內容,又指《蘋果日報》其他高層,包括前副社長陳沛敏等人,都是非常資深的員工,有信心他們能夠處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