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的申領牌照的過渡期將於月底屆滿,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證監會正積極準備執法,並會加強宣傳工作,盡快向公眾更新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資料,以確保市民清晰知道有關服務提供者是否獲發牌照。當局亦會在短期內,就場外交易所納入監管展開諮詢。
許正宇在網誌表示,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及監管要求,由去年6月實施以來,已有兩間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透過牌照升級,可提供比特幣和以太幣交易服務,其餘服務提供者如果計劃繼續在香港營運,須在本月29日或之前提交牌照申請,限期前未提交申請,或不獲發牌的服務提供者,要在5月底或之前,或證監會發出通知起計三個月以內,完全結束業務。他提醒投資者,投資前須考慮虛擬資產的風險,並透過獲發牌的平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