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施政報告》宣布推動成立應用科學大學,教育局公布相關條件,指自資專上院校,須取得大學名銜,以及具備抱負、決心、能力和經驗,以營辦體現應用科學大學主要特色的院校。局方指,相關院校要有能力開辦屬資歷架構第5至第7級、結合理論和實踐、提供大量職場學習和評核、有靈活課程設計、收生安排和授課模式,以及獲業界和專業認可的高層次職專教育課程;亦要在最少一個獲得學科範圍評審,或自我評審資格的應用科學範疇,開辦應用學位課程的經驗。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應用科學大學旨在透過提供着重培養應用能力,並結合理論和實踐的應用學位課程、與專業技術業界緊密合作,以及在課程融入豐富的實習和職場學習機會,培養具備應用能力和知識的學生。局方全年都會接受合資格的自資專上院校提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