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顧會勞資雙方達成共識,將《僱傭條例》下的「418連續性合約規定」,放寬至以4星期工時合計為計算單位,僱員4星期工作滿68小時,就可享有僱傭福利。勞工處表示,放寬後,粗略估算將有超過1萬名僱員受惠,企業因此每年的潛在額外開支約為1.5億元。隨着短工時僱員的權益得到改善,相信有助吸引更多人士投入勞動市場。政府稍後會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匯報結果,並開展相關的法例修訂工作,完成草擬後的修訂草案會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