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的案件,在西九龍法院完成第23日審訊。第二名從犯證人、《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繼續接受控方主問。 

陳沛敏憶述,2017年10月在黎智英介紹下認識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黎智英當時吩咐要協助組織於《蘋果》發布新聞稿,包括羅傑斯當年入境香港被拒一事,《蘋果》亦有報道。陳沛敏形容,《香港監察》是一個對中國比較批判的組織。 

黎再吩咐要做大美國駐港總領事演說 陳︰不會直接向他說不 

控方指出,特區政府在2019年初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後,黎智英於3月4日向陳沛敏發送訊息,吩咐要做大時任美國駐港總領事唐偉康於2月27日發表演說,評論香港經濟一事。陳沛敏指,《蘋果》其實早在總領事發表演說翌日,已於實體報紙A2全版報道演講內容,但由於黎智英沒有留意到,所以再吩咐要做大,於是她回覆指「明天見報會繼續」。 

法官李運騰質疑,當時這件事已經是舊聞,為何不直接拒絕黎智英的要求,陳沛敏解釋:「既然黎生重視,就看看有甚麼可以跟進報道,不會直接向他說「不」,又同意黎智英對個別新聞的重視程度會影響她的編採決定。 

黎吩咐做大「彭斯晤陳方安生」新聞 陳:認同具新聞價值

控方指出,黎智英曾於2019年3月向陳沛敏轉發一張由前公民黨執委郭榮鏗提供、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會面的照片,並吩咐是重大新聞,要做到最大效果,翌日《蘋果》就以《彭斯晤陳太   關注港人權》報道作為頭版,內文提及公民黨成員當時與陳方安生一同訪美。   

控方問陳沛敏,為何要揀選這則新聞作為頭版,陳沛敏指:「當時都覺得具新聞價值,但黎生吩咐要做大,亦是因素之一」,又確認文章的標題及分題等,都是於「初會」及「編前會」上討論及制訂。 

控方展示《蘋果日報》於2019年4月刊登的一則報道,並引述內文:「黎智英直言今次修例慘過23條,一旦通過香港將連僅有新聞自由也會消失。」陳沛敏解釋,黎智英覺得《逃犯條例》會被用來針對政治檢控。 

黎指示多報道商界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意見   令建制派不敢造次

控方又指,黎智英曾經透過WhatsApp吩咐陳沛敏,繼續報道內地港商面對的危險,「嚇壞那些生意佬,讓建制派不敢造次」,陳沛敏形容黎智英當時的說話是一種指示,要求他們報道多些商界對逃犯條例的擔心及反對意見,她之後亦有向負責實體報紙的同事,下達黎智英的指示。

控方亦問及《蘋果》報道前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流亡的事件,陳沛敏承認將報道放在頭版是她作出的決定,除了這件事本身具新聞價值,亦是提供相片人士提出的要求,她又形容《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當日很緊張這單新聞。 

陳沛敏又提到,她自2016年因確診癌症第三期休假7個月後,由於身體轉差及擔心癌症復發,由總編輯轉任壓力較輕的副社長職位,亦毋須晚間工作,她一般會在晚上8時離開公司,而她放工後,包括審核出版前的內容、版面等工作,則會由副手、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接手,期間他們會利用WhatsApp溝通。

法官李運騰關注,陳沛敏在作供期間多次提到「可能」、「應該」等的字眼,提醒她要小心用字,只需要講出她的認知,不要猜測。審訊明早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