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任職保安員的男子,2020年12月在社交媒體號召聚集數十萬人衝入灣仔警察總部,殺死時任警務處長的鄧炳強等人,在區域法院裁定1項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罪成,判監5個月。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被告罪責須判處足夠懲罰及阻嚇性判刑,必須判監,強調暴力的鼓吹,一點都不能多,一點都不能讓它蔓延,考慮到被告煽惑言論與同類案例相比,罪責程度屬低,已酌量減刑。

53歲被告周健國,案發日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的社交專頁發布具煽惑性的貼文,留言共獲逾3000多個點擊回應,被告數日後被警方拘捕,警誡下指,是一時衝動才留下殺警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