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港表演賽未有落場的球王美斯,晚上在東京為國際邁阿密今次亞洲之行的最後一場友賽下半場上陣,鬥神戶勝利船,踢了超過半小時。兩隊法定時間賽和0比0,國際邁阿密互射十二碼落敗。

國際邁阿密主帥馬天奴賽後指,美斯星期二下午操練後表示感覺良好,因此同意讓他上陣三十分鐘,又指球會對比賽結束感到非常滿意,因為美斯看來十分舒暢。

學者:美斯表現反映傷勢無大礙

浸大體育、運動及健康學系教授劉永松表示,從美斯昨晚的表現看來,他能夠做到高強度、高速轉向、傳球、射球等動作,反映他的傷勢沒有大礙,不至於周日完全不能落場。劉永松在電台節目表示,從物理治療、運動康復的角度分析,運動員嚴重至無法上陣的傷勢,至少需要1至2星期時間緩解,即使康復亦要由靜態伸展、肌肉恢復運動開始,不可能在3至4日內,就能做出高強度動作。
 
劉永松又指,香港要發展運動盛事化,需要引入大量專業人才協助審批體育盛事,包括運動專業的律師,美國的院校早已設有專門的體育法律課程。他認為政府亦應該研究培養專研運動項目的專業人士,在活動籌辦擔當主導角色。

吳守基:大型活動或會特事特辦 將檢討審批制度

大型體育活動事務委員會主席吳守基表示,委員會未有向活動主辦方Tatler Asia撥款,因此公帑無受影響。至於主辦方為活動申請「M品牌」,未有跟足指引要提前至少6個月申請,吳守基指,部分大型項目會「特事特辦」;又指,委員會評分準則公開透明,如果活動能推動香港經濟和體育發展的氣氛,都會考慮支持。

對於主辦方被指欠缺舉辦體育盛事的經驗,吳守基指,上星期與副主席鄭泳舜和體育專員黃德森開會,同意會檢討審批制度,釐清各方責任,保障觀眾權益,同時吸引盛事來港舉辦,預計農曆新年後會再開會商討。

文體旅局:主辦方和球隊應解釋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回應指,美斯在本港未有上陣,教練解釋是因傷不能出賽,但三日後美斯在日本卻活躍自如上陣出賽,並在球場上作了不短時間的激烈運動,香港市民都有著不少疑問,政府希望主辦方及球隊,能向香港市民作合理解釋以解答他們的疑問。

立法會議員陳沛良表示,對比美斯今晚的比賽表現,他在香港無親自落場、無領獎、無公開發言等諸多「不尋常」、「不合作」的行為,令人無法接受,認為主辦方Tatler 有必要承擔責任,包括積極回應球迷相關訴求,並非撤回向政府申請的1600萬元贊助,便當了事。

田北辰建議主辦方須先押出場費

對於國際邁阿密表示,對美斯及蘇亞雷斯當日都未能出賽感到遺憾,希望可再次到香港,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歡迎,但形容不希望成為第二次「水魚」、「被人劏多次」,建議參考置業做法,全場收入當作按金押在中立機構,主辦單位押上球隊出場費,若美斯未能至少上場45分鐘就沒收,回饋入場觀眾。

霍啟剛:在香港球迷傷口上撒鹽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霍啟剛形容,是在香港球迷傷口上撒鹽,又指自己的腦海有太多疑問,亦更加憤怒,強調絕對不能「算數」,會繼續跟進事件。他又指,美斯在日本的記者會,提及自己在香港沒有受傷,批評如果美斯沒有受傷而不上場,是違背體育道德,而且高調、公開地讓香港粉絲心碎。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尚海龍在電台節目形容今次事件是政府、M品牌、主辦方、球會和觀眾「五方皆輸」,政府日後應加強把關,小心檢視合約的細節條款,並派官員提早介入談判過程。至於有指今次活動由敲定至作賽,只有2個多月,遠遠少於M品牌至少要提前6個月申請的要求,被問到日後應否避免「特事特辦」,尚海龍認為,要視乎實際情況,香港要吸引旅客、刺激經濟,不能一刀切不容許縮短申請時間,指有時活動安排時間緊迫,明星檔期比較緊張,難以早在6個月前落實。他又質疑,今次活動由不熟悉體育賽事的公司主辦是「漏招」,政府應該研究吸納更多舉辦體育盛事的專業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