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4名前美國駐港總領事就黎智英案作出的聯合聲明,及美國駐港總領事館轉發聲明,表示強烈譴責及堅決反對。政府發言人表示,發表有意圖干擾或妨礙司法公正的言論,或作出有同樣意圖的行為,極有可能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或妨礙司法公正罪。而任何國家、組織或個人企圖利用政治力量、媒體或其他手段,干預香港的司法程序,都是破壞法治的行為,應受譴責,強烈敦促對方認清事實,立即停止干預香港特區內部事務和法院行使獨立審判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