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推出60億元的資助計劃,資助本地大學設立生命健康研發院。當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介紹,表示會支持成立最多3間研發院,並以配對形式提供資助,政府和大學或業界的配對比例最高為4比1。申請機構必須為本地的資助大學,並設有醫學院或提供與生命健康相關的學科。申請可由大學、科研機構和其他單位共同提交。

研發院須進行生命健康科技相關主題的基礎研究、轉化研究和研發成果轉化,例如細胞和基因治療、生物訊息學和生物學、生物醫學工程、先進療法、醫療診斷、藥物和疫苗研發,以及臨床試驗。當中必須有跨學科合作,亦要有國際合作的元素,以吸引頂尖學者和科學家來港。

當局指,會成立由學術界、業界人士和政府官員組成的委員會,評審申請。機構一旦申請成功,須與政府簽訂協議,確保研發院在簽訂協議後18個月內開始運作,並維持運作一段長而合理的時間,例如至少10年。研發院須定期提交進度報告和帳目等,如果研發院表現不達標,政府有權提早終止協議,收回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