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就《基本法》23條立法進行諮詢。廉政專員胡英明接受訪問時表示,廉政公署非常支持23條盡快立法,認為可堵塞安全風險,又形容香港得天獨厚,有信心完成立法後,社會可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帶領廉潔水平提升至另一層次。

胡英明認為,法治是廉潔社會的基石,指穩定和廉潔相輔相成,只要政治穩定、經濟健康發展、人民生活安定,就自然會廉潔。「如果一個國家內外都有人不斷煽動暴亂、不斷破壞,經濟又怎樣發展?人民生活又怎會發展?生活都不行,又何來廉潔?」他指,沒有任何地方會容許有人作出破壞國家的行為,立法防止和打擊相關非法行為,非常合情、合理、合法。

他又說,廉署會配合香港所有法律,具體執法安排和人手調配等則有待立法後再公布。「例如《港區國安法》立法後,我們如果在調查過程中,取得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的情報,會第一時間轉介給(警方)國安處跟進。日後23條立法後,會不會是同樣的情況,就要先看清楚立法後的具體情況。」

廉署選舉宣傳工作成功 日後或再調整策略

胡英明談到,廉署就去年區議會選舉嚴厲執法,並進行多項宣傳,鋪天蓋地提醒市民切勿違法,雖然仍有人涉嫌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遭起訴,但只屬零星個案,數字較2021年立法會選舉少,反映廉署工作成功和有效,亦證明市民已清楚知道相關選舉法例。

他指,因應去年區議會選舉,廉署已設立專責組,專門負責處理選舉相關工作,大幅改變了工作流程,包括宣傳和防貪策略;署方將汲取經驗,不排除日後再調整選舉宣傳策略。

貪污手法轉趨隱蔽 賄款流向更迂迴曲折

回顧廉署成立50周年,胡英明表示,廉署在1974年成立時,社會對署方並沒信心,甚至質疑一個小部門如何處理貪污的大問題,形容是宣傳價值大於實際作用,認為廉署很短時間內就會解散。他說,當時貪污的模式普遍為集團式及有系統性,甚至有市民認為貪污是生活一部份,覺得收受賄款並不違法,會在其他人面前、以現金交收賄款。

他指,時至今日,經過多年教育及執法行動,集團式貪污個案已鮮有發生,但犯案手法就越來越隱蔽,「例如以權謀私,用不法手法,將工程或採購合約判給家人、朋友或自己的團伙」,賄款流向亦變得迂迴曲折,增加廉署執法難度。他形容,廉署要走在潮流前面很多步,因應時代變遷重組架構或成立新部門,日後亦會透過新成立的國際廉政學院,研究應對涉及人工智能、區塊鏈及虛擬貨幣等的貪污案件。

記者:馮天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