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審議加強打擊業主濫收水費的條例草案,政府決定接納議員意見,計劃在立法會大會提出修訂,提高提供虛假或誤導資料的罰則,由原本建議最高1萬元罰款、監禁3個月,提高至2.5萬元罰款、監禁半年。
當局指,訂立罰則時,參考了租管法例類似的罪行,原意希望罰則有足夠阻嚇力,亦不會過高。不過,議員在審議法案期間,提及提供虛假資料,與《水務設施條例》中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能的罪行性質相近,應與相關罰則看齊;政府重新審視後,認同兩者有類同的地方,因此會提出修訂,進一步提高罰則。